某建筑劳务公司与三包工头劳务合同纠纷

发布日期:2021-09-27 16:23:39    来源:本站

案情:

曾某、王某、吴某系包工头,某建筑劳务公司与其三人分别签订了劳务承包合同,约定由曾某、王某、吴某分别就某项目楼1单元、2单元、3单元的户内及公共区域批量精装修工程负责组织施工,后因三包工头负责施工部分均未达到约定的验收标准且拒绝返修,该建筑劳务公司另行找施工队进行了施工。后三包工头与该建筑劳务公司因劳务款数额及施工延期和另行找人维修的损失等无法达成一致,该公司遂暂时拒绝给付。后临近过年期间,三包工头聚齐大量农民工讨薪,向该公司索取高额劳务费260万元。

代理经过:

刘律师作为某建筑劳务公司代理人,代理其案件后,在其人身安全受到威胁以及政府相关部门高度关注的情况下,多次前往相应施工地点与对方谈判,双方胶着数日后,为稳定农民工,彻底解决农民工讨薪聚集闹事问题,双方就数额最终达成一致,某公司公向其支付118万元,减损了144万元。

办案心得:

农民工讨薪一直是社会及政府关注度较高的问题,处理这类问题,不可一味要求按照法律的流程缓慢的求得绝对的公平公正,还应考虑到农民工们的迫切需求,此时律师应当在维护我方当事人权益与避免矛盾升级影响闹大之前寻求一个双方都可接受的解决办法。